醫藥網8月18日訊 繼江蘇、四川等省之后,浙江也開始了藥品重點監控的動作。
昨日(17日),網上流傳的一份文件顯示,浙江省衛計委發布了關于做好醫療機構重點監控藥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提示8類藥品將被重點監控:
包括抗菌藥物、補益類中成藥、中藥注射劑、非治療輔助性、營養性藥品、臨床不良反應發生率高、無特殊原因使用量快速增長的藥品和醫院或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為有必要列入重點監控的其他藥品。
該通知要求,將輔助性、營養性、臨床易濫用的價格高、用量大的藥品納入重點監控藥品目錄,并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前報醫政醫管處備案。
根據這一通知:醫療機構應當對出現超常處方 3 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連續 2 次以上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處方權。
發現連續 3 個月排名單位消耗數量前 10 位、且用藥不適宜率超過 10 %的藥品可以暫停或限量供應,暫停后確需使用的,應通過醫院藥事委員會同意后方可使用。
自今年4月,國務院要求國家衛計委和中醫藥管理局指導地方對輔助性、營養性等高價藥品列出具體清單后,江蘇,四川,安徽,青海,河南都分別公布了重點監控的藥品品種。
綜合梳理以上省份公布的重點監控名單可以發現,價格高,用量大,非治療輔助性的藥品往往在列。
從監控種類來講,質子泵抑制劑、中藥注射劑、輔助用藥這三類藥物屬于重點監控種類較多的,尤其是質子泵抑制劑,在各省的重點監控清單頻繁出現。
在中藥注射劑中,注射用血塞通、注射用血栓通、參麥注射液等是比較常見的品種。在輔助用藥種類中,骨瓜提取物注射液、單唾液酸四己糖神經節苷脂鈉注射液、比較常見。
而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康艾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注射用血栓通、骨瓜提取物注射液、雷貝拉唑、蘭索拉唑、泮托拉唑、奧美拉唑等藥物在各省重點監控藥物名單上,出現的頻次較高。
繼以上省份后,浙江省也發布了做好重點監控藥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再加上近年來國家醫藥政策的逐步趨嚴,有業內人士分析,未來全國大面積推廣藥品監控有望成為大趨勢。
市場分析認為,結合 2017 年醫保目錄調整等政策,本輪醫改傾向性鮮明,有明確療效的治療性藥物、創新藥以及癌癥、重性精神病、血友病、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等大病藥品成為國家層面大力推廣的藥品,而輔助用藥將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壓縮。
從醫藥經濟學的角度分析,性價比低的藥物進入重點藥品監控目錄,直接導致相應藥品銷量壓縮,比如,河南省人民醫院的《重點監控藥品管理辦法》中,對每月目錄內銷售金額排名前三的藥品,停用6個月;再比如,2016年,一些藥品被列入安徽重點監控目錄后,醫院采購量下降14個百分點,在這種情況下,這些藥品的價格不得不相應的作出調整。
附:浙江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關于做好醫療機構重點監控藥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建立重點監控藥品目錄
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省級醫院要建立適合本地區、本單位的重點監控藥品管理目錄,主要將輔助性、營養性、臨床易濫用的價格高、用量大的藥品納入重點監控藥品目錄,并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前報我委醫政醫管處備案(省級中醫類醫院報省中醫藥管理局備案)。
各市、縣(市、區)醫療機構可結合各市重點監控藥品目錄, 對本機構使用的輔助性、營養性、臨床易濫用的價格高、用量大的藥品進行統計和排序,經藥事委員會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合理用藥評價分析后,遴選出本單位重點監控藥品目錄(需包括各市重點監控藥品目錄內的所有品種)。
重點監控藥品目錄應包括以下藥品:抗菌藥物、補益類中成藥、中藥注射劑、非治療輔助性、營養性藥品、臨床不良反應發生率高、無特殊原因使用量快速增長的藥品和醫院或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為有必要列入重點監控的其他藥品。
重點監控藥品目錄應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動態調整,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將本機構重點監控藥品目錄報核發《醫療機構許可證》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省級醫院的重點監控目錄在調整后一周內向省衛生計生委備案。
二、落實重點監控藥品的監測、預警、點評通報制度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建立重點監控藥品處方點評制度,應用信息化手段,對重點監控藥品的采購、使用等情況實施動態監測、超常預警和公示公告,并定期對臨床科室和醫師應用重點監控藥品及不合理用藥的情況進行通報,通報內容包括藥品名稱、使用前 10 位醫師姓名及所在科室、不合理使用情況等。
要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臨床科室和醫務、藥學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做好相關工作,切實加強藥品使用管理等各個環節的全過程管理與監控,進一步完善重點監控藥品臨床應用管理制度、工作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責任到人。
三、建立重點監控藥品獎懲考核機制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重點監控藥品處方點評相關獎懲制度,將合理用藥作為科室和醫師績效分配、考核獎懲、限制或取消處方權的重要依據,加大管理力度,對違規行為起到震懾和警示作用。
按照 《 處方管理辦法 》 的有關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對出現超常處方 3 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連續 2 次以上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處方權。發現連續 3 個月排名單位消耗數量前 10 位、且用藥不適宜率超過 10 %的藥品可以暫停或限量供應,暫停后確需使用的,應通過醫院藥事委員會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加強重點監控藥品管理工作督導檢查
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各級藥事質量控制中心要充分發揮作用,加強對轄區重點監控藥品管理工作的指導和檢查,省質評辦應將各地重點監控藥品使用管理工作納入年度藥事質控檢查內容。省衛生計生委將對未及時制訂、調整重點監控藥品目錄和未及時進行備案的地市和省級醫院進行通報批評;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對工作不到位、違反有關規定的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督促整改,跟蹤復查,對存在問題嚴重、整改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省衛生計生委將對各市各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督導,并將抽查督導結果進行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