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網8月21日訊 猜測終于成真了!醫聯體內部要統一用藥、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結款!
▍安徽縣域醫共體“四統一”
日前,安徽衛計委發布《關于建立縣域醫共體中心藥房保障藥品供應的通知》(下稱通知)。這份文件由安徽衛計委、人社廳、食藥監局、中醫藥管理局共同制定。
《通知》表示:在縣域醫共體內部,依托牽頭醫院的藥房,加強建設,成為縣域醫共體的中心藥房。實現縣域醫共體內醫療衛生機構統一用藥范圍、統一網上采購、統一集中配送和統一藥款支付。
之前,在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意見》之后,業界就有“醫聯體內部用藥目錄將打通”的預測。符合規律的事情,總不會讓人等太久,此次安徽的《通知》,給出了響亮的答案。
▍統一用藥,基層醫療機構用藥不受限
《通知》明確: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用藥范圍與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一致,優先使用520基藥,但不再限定中標藥品的最低價品種。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按規定比例采購安徽省基本用藥目錄(1118種)外的掛網藥品。
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原則上采購使用國家基本藥物(520種),確實因疾病診治需要的,可按規定采購使用其他藥品。
▍藥企的路,再次拓寬
當前,全國不少省份對基藥都有不同尺度的放開,北京、廣東甚至做的更為徹底——不再限制。業界對此紛紛驚呼“基藥制度要瓦解”。這其中包含兩種情緒的釋放:其一,基層醫療機構在限制下,藥品往往不夠用;其二,有一部分基藥中標價高的邪乎,為腐敗提供溫床,違背基藥制度的初衷。
各地對非基藥使用不同程度的放開,不失為對上述問題的修正。再加上醫聯體建設成為醫改的必須任務,上下級醫院用藥一至成為必然。對基層醫療機構的用藥,再次沖開一條寬廣的路。
印象里,安徽此次的文件,是第一次明確了醫聯體的藥品使用、采購程序,整個縣域醫聯體緊密結合,很像是個“連鎖機構”。對藥企的營銷帶來一定的便利性,當然,前提是帶量采購。
▍統一帶量采購
對于采購,《通知》要求:縣域醫共體中心藥房依據成員單位藥品采購目錄和采購計劃,匯總形成縣域醫共體藥品采購計劃,經縣域醫共體藥事管理委員會審核后,報市采購聯合體統一帶量采購。
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依據帶量采購結果,與符合“兩票制”的供貨企業統一簽訂購銷合同,建立切合實際、保障供應的配送關系。
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應在購銷合同約定回款的前一周內將藥品貨款及時支付給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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