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網8月3日訊 8月2日,國家食藥監局總局發布《關于藥物臨床試驗數據自查核查注冊申請情況的公告(2017年第91號) 》。
公告表示:總局決定對新收到61個已完成臨床試驗申報生產或進口的藥品注冊申請進行臨床試驗數據核查。
按照慣例,總局先表態:藥品注冊申請人自查發現藥物臨床試驗數據存在真實性問題的,應主動撤回注冊申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布其名單,不追究其責任。
在公示滿10個工作日后,總局審核查驗中心中心將通知現場核查日期,不再接受藥品注冊申請人的撤回申請。
造假代價是嚴重的。
根據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將對藥物臨床試驗數據現場核查中發現數據造假的申請人、藥物臨床試驗責任人和管理人、合同研究組織責任人從重處理,并追究未能有效履職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查人員的責任。
附:61個藥物臨床試驗數據自查核查注冊申請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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